“我从路口出来准备横过马路到对面,他就直接撞过来了……”4月21日,在金秀瑶族自治县省道507线桐木镇新车站路段路口处,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及一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现场直击】电动车横穿马路,受伤还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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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直击】电动车横穿马路,受伤还担责

当天19时45分许,金秀交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根据监控画面显示,事故发生时黄某驾驶车牌号为桂GX***0的小型轿车,沿省道507线由象州头排方向行驶至桐木镇新车站路段路口处时,韦某驾驶车牌号为金秀B***6的电动自行车从黄某右侧路口驶出准备横过马路,躲避不及,导致两车发生碰撞,所幸韦某骑行时佩戴了安全头盔,未造成严重后果。

公安机关依法认定,韦某驾驶非机动车横过公路时未下车推行,且行经交叉路口时未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由其承担主要责任。黄某夜间驾车行经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为降低行驶速度,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由其承当次要责任。

都说电动车是“肉包铁”

没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

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发生意外的可能性更大!

骑行电动自行车

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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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行其道。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道的右侧行驶。

2.按规定行使。很多骑车人图省事,随意横穿马路,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很多麻烦,也增加了安全隐患。

3.出路口时要观望。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不观察路口两侧来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4.警惕安全风险。电动自行车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车时不要与大车并行,更不能抢行。此外,一定要牢记,驾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来宾交警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横过机动车道请走人行横道

并下车推行

机动车驾驶人经过路口多观察

确保安全后减速通过

确保行车安全!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盘罗婷 编辑:彭子峻

视频:彭子峻 来源:金秀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未减速”遇上“未礼让”,撞了!

觉得好看点个【在看】再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