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为让广大游客在临潼玩得放心、购得舒心,现就临潼区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换货”政策及受理工作流程作以详细介绍。
为提升临潼旅游市场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旅游经营诚信文明建设,大力营造放心的旅游购物环境,2017年,临潼区成立了全国区县级第一家、陕西省首家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将全区旅游购物商店全部纳入30天无理由退换货管理,努力兑现“不让一位游客在临潼受委屈”的服务承诺,更好地服务广大游客。
旅游商品是在经过国家、地方等级标准认定的旅游购物企业所购买的产品。
1.未因人为原因造成商品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的;
2.具有购买商品销售单据。
1.自商品售出之日(以销售单据日期为准)起30日内实施无理由退货,31日至90日内可以换货,超过90日的不予以受理退换货;
2.符合条件的旅游商品在游客向旅游购物商店申请无理由退换货后,经旅游购物商店核实游客信息无误、票据齐全、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24小时内与游客达成一致,并移交各商店财务部门实施退款工作,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退货退款;
3.对通过邮寄办理退货的游客,在旅游购物商店收到退回货品并核实游客及商品信息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手续;
4. 对旅游购物商店无理由拒绝退换货、故意拖延时间处理的情况,由临潼区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按照特殊情况进行先行赔付。
游客在退换货办理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疑问,均可联系临潼区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解决、解答。
(联系电话:029-83820789)
来源:临潼文旅
编 辑:佳 俊
责 编:程 方
审 核:柯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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