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
2025年宜宾市汽车消费券来啦!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推动汽车消费市场持续稳步增长,全面激发消费活力即日起,我市开始发放汽车促消费补贴专项活动券(以下简称“汽车消费券”)。
本次专项补贴活动安排财政资金4000万元,对在我市注册登记的4S汽车经销企业(含汽车主机厂自身的销售企业,符合上述要求的4S汽车销售企业的分公司)处购买乘用汽车(不含二手车、进口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
每位消费者限补贴1辆新车,每辆车限享受1次补贴。
一起来看具体实施时间
申报方式、补贴标准
实施时间
补贴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6月30日
申领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
申报入口
“i宜宾”APP,“汽车以旧换新平台”专区,“宜宾市2025年汽车促消费补贴专项活动券”频道
补贴标准
1.汽车消费券叠加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使用。
单车成交价5万元(不含)以下,新能源车补贴2000元、燃油车补贴1000元;
单车成交价5万元(含)—18万元(不含),新能源车补贴4000元、燃油车补贴2000元;
单车成交价18万元(含)以上,新能源车补贴6000元、燃油车补贴3000元。
2.汽车消费券用于新购买新能源车
单车成交价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2000元
单车成交价5万元(含)—18万元(不含)补贴4000元
单车成交价18万元(含)以上补贴6000元
消费券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资金使用完毕或活动到期即止。
申报及发放
材料提交:今年3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的购车者于今年7月15日前,通过“i宜宾”APP中“汽车以旧换新平台”专区中的“宜宾市2025年汽车促消费补贴专项活动券”上传有关资料,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购买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初审: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在系统中开展审核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其中中心城区由市车管所负责)负责对系统中的新车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终审: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终审
补贴发放:审核通过后,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程序将汽车消费券资金拨付至申领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与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使用的汽车消费券申领人,须同时为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人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人。申领消费券的燃油车新车,须已通过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审核。
2.申领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申领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应通过“i宜宾”APP审核系统将补正信息要求反馈,按要求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
3.申领人应及时关注“i宜宾”APP查看审核状态,对被退回要求补正信息的申领单,在3天内按要求补正信息。逾期未完成补正的,系统自动将申领状态变更为未受理状态,重新开始排队。
汽车消费券政策咨询电话
县(区)
联系方式
三江新区
0831-2108201
翠屏区
0831-2205909
叙州区
0831-8755097
高县
0831-5858661
筠连县
0831-7867567
来源:宜宾 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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