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集宁区市场监管领域
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针对集宁区内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行政检查不规范方面问题: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检查时不出示执法证件;检查频次过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实施检查;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行政检查结束后,未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等。
(二)行政执法方面问题:趋利性执法,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选择性执法,对违法行为区别对待,偏袒特定对象;违规异地执法,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过度执法、粗暴执法;乱收费,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收费;乱罚款,随意提高罚款标准、扩大罚款范围、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乱查封,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三)执法“寻租”问题。利用职权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情形。
(四)其他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行为。
二、线索征集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三、线索受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执法监督工作,发现集宁区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存在以上问题且确有证据的,请向我们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及证据。
1、监督电话:8380685(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 00;下午14:30-18:00),邮箱:jnqscjdgljfgg@163.com。
2、收件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建大街38号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邮编:012000。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重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二)举报线索时应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附:集宁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线索登记表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政策法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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