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日报
办卡后商家跑路、充钱容易退卡难、合同里藏霸王条款,这样的“坑”相信不少人都遇到过。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正式实施,以后遇到“卷款跑路”“退卡难”这些糟心事,可以用新规维权了!
商家卷款跑路?三倍赔偿!
新规规定,如果商家收了钱不提供服务,还恶意逃避退款,消费者可以起诉要求三倍的惩罚性赔偿,情节严重的,商家还可能负刑责。
商家设霸王条款?直接无效!
那些“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的霸王条款,新规直接判定无效。
消费者退卡、转卡?商家不能无故拒绝!
新规还解决了退卡难、转卡难的问题。在合理情况下要求退卡、转卡,商家不能无故拒绝。比如:商家迁店搬远、商家换老板、总预约不上服务、身体健康出现重大问题不再需要服务了,这些情况都可以要求退卡。另外,转卡也更自由了,只要通知商家,转让即可生效。
预付式消费也可七天无理由退款!
新规规定,预付式消费也能享受七天内无理由退款。不过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之前是因为享受过相同服务而办的卡,就不能滥用这项福利。
证据难找?法院帮你搞定!
很多时候,消费者维权难就难在没有证据。新规明确,如果商家掌握证据却拒不提交,法院可以直接采信消费者的主张,再也不用担心“有理说不清”了。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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