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纪委监委
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
为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商水县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王玉森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等问题。2018年春节至2023年中秋节等节日期间,王玉森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节日礼品礼金;2020年,王玉森接受企业邀请,前往外地旅游,相关费用由企业支付。王玉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4月,王玉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商水县平店乡半河桥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保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21年5月,刘保中任平店乡半河桥行政村支部书记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并收受其所送礼品。刘保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5年4月,刘保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商水县城管局监察大队原中队长赵腾飞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钱款问题。2023年2月至2023年8月,赵腾飞负责商水县阳城大道南段至汾泉大道段市容市貌管理巡查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代缴行政罚款名义多次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钱款用于个人开支;2023年6月,赵腾飞以借款名义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钱款,后对方多次索要未果。2024年12月,赵腾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的上述案例充分彰显了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坚定决心与鲜明态度。这些案例绝非个例,而是“四风”问题在某些党员干部中潜滋暗长的警示信号,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仍有部分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对纪律规矩缺乏敬畏之心。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把作风建设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五一”、端午将至,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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