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服务更贴心、更便捷,金堂县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放大招”,紧盯企业群众需求,在“金堂服务”公众号推出“金心办小课堂”,及时发布和更新办事指南,把各类事项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安排得明明白白。包教包会,躺着刷手机就能学会办事,实现 “早知晓、少跑腿”办事自由!今天为大家带来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办事指南。

01

申请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场所;

6.由单位举办或由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

7.如由个人举办,举办者应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且具备法人条件。

命名规范:

1.民办非企业单位(“学校”、“大学”、“学院”、“医院”、“中心”、“院”、“园”、“所”、“馆”、“站”、“社”等):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

2.基金会: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

02

申请材料

一、核名阶段

1.简介

2.筹立阶段章程

3.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申请表

二、成立阶段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2.理事会通过的章程;

3.成立登记申请书;

4.社会组织成立基层党组织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7.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

8.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9.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登记的文件;

10.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

11.理事、监事名单;

12.住所使用权证明;

13.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自行拟写);

14.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号备案表。

03

办理地点

金堂县政务服务中心:赵镇街道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四川金堂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科玛小镇临波路266号

04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05

收费标准

不收费

06

咨询电话

028—8492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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