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道路交通秩序

夏季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全面提升我县城乡文明交通管理水平,优化城乡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巨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夏季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后,转为常态化整治。

二、整治重点

城区道路方面,重点治理“三小车辆”、电动自行车等,主要查处“三小车辆”闯红灯、无证驾驶,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机动车乱停乱放、酒醉驾、“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

乡镇道路方面,重点治理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农用运输车“六类车”车辆,依法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醉驾,违法载人,涉牌涉证,牌逾期未年检、改装拼装和报废车上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三、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校车安全条例》、《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有关法律规定,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行为,除依法处罚外,将实名通报至工作单位、居住村庄、社区及乡镇街道。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珍视生命,安全出行,文明礼让,以实际行动做交通安全的守护者、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另外,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实现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管理秩序明显增强、全县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文明交通水平显著提升的治理目标,巨野交警将和广大市民朋友一起,共同营造我县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开创巨野文明交通新形象。

特此通告。

巨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5月6日

来源:巨野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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