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开封市旧房装修、厨卫等

局部改造第一批参与活动经营主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以及《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工作有序开展,现征集第一批参与活动经营主体,具体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且独立结算的经营主体;

(二)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装饰装修业务;

(四)遵从本次活动规范和要求,作出诚信规范承诺;

(五)同意且能够建立完整清晰、可追溯的活动台账,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合同、进项发票、销售发票、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购买产品名称、金额、品类、数量等。

(六)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参与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二、申报材料

(一)参与活动经营主体简介;

(二)营业执照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手持本人身份证在带有经营门店标识处拍摄的照片(彩印);

(四)填写《参与活动经营主体明细表》(附件1)及签订《诚信规范承诺书》(附件2)。

(五)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并完整打印;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报告并完整打印;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法人被执行人信息结果并截图打印。

申报时纸质版材料同PDF扫描电子版(盖章后扫描)以及可编辑《参与活动经营主体明细表》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一经申报不予退回。

三、报名方式及日期

(一)符合以上条件的参与活动经营主体需向所在县(区)住建局提交报名资料。县(区)住建局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合格后将汇总后的《参加活动经营主体明细表》报送至市住建局备案并予以公示。

(二)报名日期

本次征集报名日期定为2025年5月7日8:30至2025年5月8日18:00。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参与活动经营主体实力、服务能力等因素,做好企业的征集、确定工作。在活动过程中,可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优化、动态调整。

附件:

1.参与活动经营主体明细表

2.诚信规范承诺书

3.各县(区)联系方式

2025年5月6日

来源: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艺含

责任编辑: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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