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4日16时05分,山东省滕州市善国南路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

经公安机关调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男,29岁,滕州本地人)午餐饮酒后,于15时57分驾车接朋友外出购物,途中在善国南路自北向南超速行驶,并违规从右侧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失控引发事故。

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2人受伤(无生命危险)。

肇事司机蔡某某被现场群众和警方联合控制,经血液检测,其酒精含量高达129.7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80mg/100ml),且排除毒驾嫌疑。

5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蔡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调查及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

事件背景与法律后果‌

醉驾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醉驾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可处拘役至七年有期徒刑;

若存在逃逸或情节特别恶劣,刑期可能进一步加重。

本地治理情况‌:滕州近年醉驾案件高发,2020-2024年法院共审结此类案件882起,占刑事案件总量的17.4%。

2023年12月,最高法等部门联合印发意见,进一步明确醉驾执法标准。

公众关切‌:事故发生后,部分自媒体信息被屏蔽引发质疑,市民通过市长信箱呼吁公开事故详情及善后方案。

类似案件警示‌

2024年4月,滕州一名26岁司机因酒驾逃逸致人死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终生禁驾。

2024年7月,另一醉驾肇事者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同样面临终生禁驾处罚。

目前,当地政府正协调伤亡家属安置工作,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巡查。

检察机关或将介入调查,后续进展需关注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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