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刚满18岁的小舟(化名)无意间得知可以利用“手机口”业务赚取外快,其通过社交平台与上家诈骗分子取得联系,并根据上家指令,作为“中间人”用手机操作由上家借助其语音电话直接对陌生人实施电信诈骗。短短一周时间内,小舟使用该方式拨打诈骗电话1000余次,致使两名被害人遭受“刷单任务”诈骗,损失金额共计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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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小舟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移送随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沟通协调,两名被害人接受了小舟的道歉及支付的赔偿金,并对小舟出具了谅解书。小舟在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通过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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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以小舟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因小舟系从犯、初犯、偶犯,且到案后态度诚恳,自愿认罪悔罪,其本人及父母均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最终以小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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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整理:钱伟 来源:随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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