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团伙制售黄色手办被认定为淫秽物品犯罪案。从手办工厂老板到文员12名被告人被判决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期从四年九个月到判一缓一不等。
根据判决书,这款争议较大的案涉手办是一个女性跪在地上的形象,上身和下体都穿有可脱卸式内衣裤,背后有一对翅膀;胸部和关节部位做了色素沉淀,没有特地制作乳头,下体简化成一条线。

新京报记者通过搜索裁判文书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中手办涉黄类案例判决发现,该案疑似是黄色手办被判淫秽物品犯罪第一案
根据一审判决,12名被告人其中三人被判实刑。许某、孟某作为案涉公司经营者,被认定为主犯,构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刑四年九个月、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工厂经理被判犯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期三年九个月,并处罚五万元。
其余9人被判缓刑,包括仓库主管,负责开模、图纸设计的工程师和案涉手办制作人员,以及负责统计生产数据和考勤工资的工厂文员和淘宝店运营等从犯,被判犯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刑罚最轻的是工厂质检员,被判一缓一。
宝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该案主犯、被告人许某为牟利,在广东省东莞市经营一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和一间工厂,并在淘宝阿里巴巴等平台开设网店,雇佣数名员工制作、对外销售手办类淫秽制品。该案另一名主犯是许某的下游经销商孟某。
2023年12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民警在广东省东莞市被告人许某的两处仓库内查扣3万余件手办,均被鉴定为淫秽物品。同一日,公安机关在江苏省徐州市孟某租用的仓库内,查获待销售的案涉手办3700余件,均被鉴定为淫秽物品。判决认定,截至案发,孟某等人制作案涉淫秽手办8000件,对外销售5000余件,另销售许某等人制作的淫秽物品300余件。
该案主犯孟某的辩护人、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漫游告诉新京报记者,12名被告人均放弃上诉。
认定为淫秽物品依据:公安鉴定及“证人购买后认为有色情内容羞于展示”
陈漫游介绍,案涉手办有多款,其余在是否属于淫秽物品上均无争议,除了孟某生产的一款手办。根据判决书,这款争议较大的案涉手办是一个女性跪在地上的形象,上身和下体都穿有可脱卸式内衣裤,背后有一对翅膀;胸部和关节部位做了色素沉淀,没有特地制作乳头,下体简化成一条线。该作品有重庆市版权局盖章的版权登记证。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将淫秽物品界定为:“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但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一名刑法学教授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该案定罪量刑关键在于案涉手办是否为淫秽物品,可由专门的机构或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鉴定规范,对物品是否属于淫秽物品进行鉴定。
判决书显示,两名证人发现手办对胸部和下体生殖器有明显刻画,其中一人怕父母看到不好,特地用带颜色的胶带挡住了手办的胸部和下体;另一人觉得手办放学校寝室不好,在家里摆放又怕父母看到被责备,一直把手办放在房间床底下。
宝山区人民法院认定案涉手办为淫秽物品依据的是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以及两名证人对于案涉手办的处置方式——“两名证人购买案涉手办后亦认为有色情内容而羞于展示,故其诲淫性不言而喻。”
手办起源于日本,是动漫、游戏中人物的衍生模型,制作工艺精细,通常按照一定比例还原原作中的角色或场景,在动漫爱好者群体中有很高的收藏价值。
2023年12月1日,央视《焦点访谈》揭露生产销售黄色手办产业链。这些“美少女”手办造型为各种性爱姿势,接近“全裸”,或可拆卸、脱衣,在直播平台和网购平台售卖。
《焦点访谈》记者此前调查,涉黄手办很大一部分流向了未成年人。一些在网上售卖的涉黄手办标注着“适用年龄为少年(7—14岁)”,一些网店的主要客户群体标注为初中生。
这些面向未成年人的不良产品,俗称“妈见打”,很多学生和家长看到都很愤慨。

据了解,这些所谓“美少女”系列手办的原型,大都是国外动漫作品中的人物。这些人物原型本身就衣着性感,做成手办后裸露更加极端,有的甚至直接全裸。
记者了解到,“美少女”手办的生产厂家在设计产品时,会根据原版造型进行改动,这种改动不仅涉嫌盗版侵权,更是涉嫌制作淫秽色情制品,但是为了牟利,他们依然铤而走险。
为了躲避监管,生产这类产品的厂家负责人一般都特别谨慎,不会与陌生人见面。

上述判决在网上公开后,有人表示疑问,手办工厂文员和网店运营也受到刑事处罚,是否处罚过重?
同时,他们还会把生产、仓储和销售等业务分隔开,外人很难找到一一对应的关系。
央视报道后,据手办行业从业者透露,黑龙江、江苏、四川、上海等地的公安机关集中对手办行业开展调查,东莞等多地的手办工作室、工厂、销售企业,因制售黄色手办被关停,相关责任人也被刑事立案侦查。
多名法学专家认为,这份判决从司法层面确认了涉案手办属于“淫秽物品”,在手办这个新兴行业监管尚不完善时,刑法的介入,恰恰是对行政监管盲区的必要补充,而非越位。而对主犯处以实刑、对从犯适用缓刑暗合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现代转型,也未突破刑法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则。
同时,针对黄色手办很大一部分流向未成年人的情况,法学专家还表示,此案的判决也警示了新兴业态不得以“艺术创作”“亚文化”“二次元”之名突破未成年人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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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湖南日报、焦点访谈、新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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