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落实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制度,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和熟悉防灾警报信号种类,不断提高防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有关要求,定于5月12日组织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5月12日(周一)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4分。

二、试鸣范围

衢州市城区及所辖县(市、区)城区。

三、警报信号

1.防灾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2.防灾解除信号:连续鸣4分钟。

四、发放程序

10时00分-10时03分,试鸣防灾警报信号;10时10分-10时14分,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来源:三衢客户端

编辑:姜波

一审:张文文

二审:周小明

三审:胡育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