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走路突然转身撞到男子获赔7万,法院:未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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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走路突然转身撞到男子获赔7万,法院:未保持安全距离

近日,山东青岛李沧区,一普法案例中,女子刘某和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刘某在前边走边接听电话,突然转身,撞上了王某,刘某当场倒地,后经检查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二人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

伤情鉴定结果显示,女子刘某十级伤残,又因其年近60,骨折对身体的影响程度较大。法官调取监控记录,表示刘某虽受伤,但在前方无突发情况的状态下突然转身向回走,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过错;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系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经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王某赔偿刘某70000元。

这样的结果,莫说是事件中的男子觉得冤枉。隔着屏幕的网友,都觉得瑟瑟发抖。

五一小长期刚刚过去,按照青岛法院的这种说法,那么全国绝大多数游客都没有保持好安全距离。

如果前面的人突然转身,或是出于个人原因摔倒在地,那么排在她身后的游客,都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即使只需要承担次要责任,也需要赔偿数万元钱。案件如此宣判,实在是令人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