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青岛一起俩行人相撞的案例被判罚,最终走在后面的人被判赔偿7万元,不知道大伙儿都听过了没有?

据韩法官讲述,有两个人走路时相撞,走在前面的是刘某,走在后面的是王某。

当时刘某正在打电话,两人都在正常前行。

让王某没想到的是,刘某突然转身,王某反应不急,俩人就这样撞在了一起。

刘某当场倒地,后来经过检查,刘某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俩人就赔偿金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于是刘某就将王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在调取了事发地的监控之后,经过分析认为刘某虽然受伤了,但在前方没有突发情况的状态下,突然就转身往回走,刘某对于这次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的过错。而王某则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是这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最终经过法官的多次调解,双方终于是达成了一致,由走在后面的王某赔偿走在前面的刘某7万元。

最后咱们这位韩法官一句“案件圆满化解”,直接将自己与王浩法官处于了同等地位,全网怒喷。

网友:韩法官的意思就是说,以后碰瓷合法了。

网友:看韩法官说的,他还挺骄傲的。

网友:韩法官的意思就是,以后自己走前边,然后突然回头被撞,就能拿钱了。

网友:知道是这是韩法官在普法,不知道的还以为韩法官这是在忏悔呢。

网友:当他说出那句“案件圆满化解”的时候,估计大伙儿都笑了吧?

网友:以后青岛的韩法官和南京的王浩法官的地位应该就一致了吧?

网友:韩法官创造了新词儿“行人保持安全距离”,还是韩法官独创的。

这起案例算是法律的悲哀吗?法律虽不完善,但也不该这样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