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帮助我校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等经济困难,支持和鼓励学生积极面对困难、顺利渡过难关。

1.适用对象

临时困难补助对象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

2.申请条件

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基本条件:

(一)努力学习,生活俭朴,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二)学生本人或家人身患大病、重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个人经济来源受到很大的影响,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费用难以得到保证者。

(三)家庭出现突然变故,个人经济来源受到很大的影响,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费用难以得到保证者。

(四)遭遇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确需资助者。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以不予补助,或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责令其退还已领的补助金额:

(一)有高消费行为,或抽烟、酗酒、铺张浪费者

(二)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者

(三)在申请困难补助过程中弄虚作假,影响资助工作正常开展者

(四)学习不思进取,出现多门挂科现象者

3.补助方式和标准

(一)专款专用临时困难补助经费只能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临时出现的困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对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合理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不能平均使用,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助金额,原则上每人每次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每人每年累计获得国家与校内外奖助金额不超过20000元。

(三)规范使用。受助学生必须按照申请的用途合理使用临时困难补助,以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不能用于超出正常标准的生活费用支出,违规使用者,一经查实,学生处有权收回补助,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4.申请和审批流程

(一)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辅导员组织召开班级民主评议工作,并将评议结果报学院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评选工作报告、公示照片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处

(三)经学生处复核汇总,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学生处、计划财务处协调,及时、足额向受助学生发放补助资金。

愿这份补助能成为你前行路上的温暖力量,暂时驱散生活的阴霾。请记得,人生难免会遇到风雨,但学院、学校永远是你最坚实的后盾。困难只是一时的,未来的路还很长,每一次坚持都在为梦想积蓄能量。愿你保持乐观与勇气,带着这份关爱继续勇敢追梦,相信你定能跨越坎坷,迎接属于自己的灿烂晴空!

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

排版:苏星羽

责任编辑:刘心语

审核:柴丹 杨岳 鱼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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