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期间,邛崃市公安局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扣留各类机动车569辆(其中:汽车87辆、普通二轮摩托车278辆、电动三轮车192辆、电动四轮车12辆)、各类非机动车40辆(人力三轮车15辆、自行车25辆),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无主机动车非机动车(详见附件)进行认领通告。在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等当事人,请携带车辆相关权属证明等资料到邛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认领处理,逾期未认领的,邛崃市公安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无主车辆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邛崃市公安局

2025年5月7日

附件: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无主车辆报废处理清单.xlsx

来源丨成都邛崃公安

编辑丨阮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