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永平县人民医院院长施超凡因违规发放绩效工资和补助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称,施超凡在2017年至2023年担任永平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相关规定,未按要求测算绩效工资总量且未执行测算申报手续,违规发放绩效工资。

施超凡还违反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管理相关规定,向县医院职工子女及放射科职工发放补助。大理州纪委监委表示,对此,施超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25年4月,施超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绩效工资和补助予以清退。

公开资料显示,永平县人民医院成立于1951年,是永平县域内唯一一家集预防、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有人员编制174人,编制创维490张,设有15个临床科室、4个医技科室、14个职能科室、1个体检中心、1个消毒供应中心。

同日,清廉临湘发布《临湘市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通报称,2021年至2023年,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违反有关规定滥发津补贴。2025年2月,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原院长吴鸣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副院长艾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4名班子成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按规定予以收缴。

查询相关新闻,此前还有多地纪委监委都有发布类似典型案例通报:

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德宏州中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沈赵留违规发放奖励性绩效奖金1435万元。2021年5月,沈赵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规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奖金已收缴。

2014年8月至2020年3月,临沧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于杰违规发放“三八”节、“六一”儿童节、“医师”节、“护士”节等节假日慰问金和职工食堂补助共计1146.56万元。

2017年8月至2021年4月,细沙乡卫生院院长严辉向考取医师证书的职工发放奖励性资金、向春节假期值班人员发放补助、向抽用的财务集中核算管理人员发放劳务报酬等事项,审核签字同意违规发放津补贴3.1万余元。2023年7月2日,严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原溪洛渡镇卫生院院长张正林违规向抽用的财务集中核算管理人员发放劳务报酬5万元。2023年8月4日,张正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018年10月至2020年8月,原溪洛渡镇卫生院佛滩分院院长唐贤银违规向抽用的财务集中核算管理人员发放劳务报酬2.76万元。2023年8月4日,唐贤银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十二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行为

根据中纪委印发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12种行为属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于所有公务员单位和按公务员单位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二、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三、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四、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五、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六、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七、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继续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九、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一、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十二、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

撰文 | 梅斯医学

编辑 | 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