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本身是一件严谨的事情,作为译者应当是忠实于原文,即使面对客户的蛮横和无理蛮缠,都应该坚持翻译的原则不动摇。
日常大多数客户找翻译公司翻译文件,多多少少都带有一点自己的目的,比如提交到某某机构,待文件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某资格/结果(例:把文件交到车管所、民政局、户政中心等)。
在这个过程中,往往客户会受到提交机构/部门的影响,比如民政局让提供外籍单身证明,而不同国家开具的单身证明往往不同,有的会在原件上注明“单身”两字,有的则是标注“无婚姻障碍”这几个字,还有的什么都不写、在婚姻记录那一栏写个Nil或留空白。
诸如此类,加上客户本身的理解能力不同,有的客户就会出现自己的个性化要求,比如在空白的一栏上,让翻译公司再重新标记“单身”两字,以达到自己认为的能符合民政局要求的标准。
要是遇上像我们这种经常和客户互怼的翻译公司,那吵架就是催发我们和客户深厚感情必不可少的经历之一。有的客户觉得我们很倔强,而有的却为我们坚守原则而感到“震撼”。
为何翻译公司要始终坚持“信雅达”的翻译原则,而作为译者也是如此?
可能大多还是个人行为,而翻译公司的做法会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和监督。比如上面的情况,如果我们帮客户加了“单身”两字(原文没有这个意思),待文件提交到对应机构后,机构人员一旦发现原文和译文不相符的,就会反过来问翻译公司。
一旦被回访,翻译公司就会很麻烦。有的需要我们配合写说明,说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错误,然后还要盖公章。有的则是会把我们列入该机构的黑名单里面,严重的可能还会面临投诉和诉讼。
除了国内的翻译章,我们日常处理的NAATI盖章,也出现了不同程度客户自己修改译文,导致我们的NAATI译员被回访。要知道在翻译这件事上,澳洲比国内更严格,一旦发现翻译不忠实,甚至会影响NAATI译员续证。
说白了,上述情况是客户的主观行为过于强烈,然后翻译公司碍于客户付了钱就得配合和满足合理化要求,才会造成的结果。
建议各位客户,遇到这种情况,还是先问问文件提交机构的办事人员,以她们答复为准,然后再让翻译公司去配合,这样做可能还稍微合理一些。同时,尽可能抑制住自己手动去修改译文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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