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起

位于五华区五一路118号

昆明首个核心区室外婚姻登记点

正式启用!

为有结婚登记需求的新人们

提供了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新人 小施:“今天是我们在一起4周年的纪念日,我们就一直打算今天5月9日来领证。我们提前预约了,预约了以后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这个点过来,我们就早早地过来了,那个号码牌也很有纪念意义。”

新人 小丁:“因为我们之前搜了几个区的婚姻登记点都离我们很远,刚好昨天工作人员打电话跟我们说有这么一个点,我们就觉得刚刚好,也离我们挺近,我们就过来了,还特别幸运成为第一对,所有都刚刚好。”

作为今天到五一路婚姻登记点登记领证的首对新人,小丁和小施提前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完成了线上预约。来到现场后,在登记窗口提交书面材料,工作人员快速完成信息核验、证件打印等工作。登记完成后,他们在玫瑰花墙旁宣读结婚誓言书,由婚姻登记点的工作人员担任证婚人,为他们颁发结婚证并送上祝福。

新人 小施:“还是比较流畅的,那些资料交过来以后也不需要排队,工作人员他们也很专业,整个流程很流畅。”

五华区五一路婚姻登记点位于五一路118号,云南美术馆旁,以玫瑰花墙与爱心造型构筑浪漫氛围,精心打造了室内外颁证区域联动设计,为新人提供“仪式感拉满”的登记体验。

新人 陈先生:“我们是在网上看到的,感觉很有创意,做得很漂亮,所以我们特意过来这边登记的。”

新人 钟女士:“我觉得挺好的,像那面墙做得挺有艺术感的。”

目前,五华区五一路婚姻登记点仅受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及补证业务仍需到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办理。

五华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 李雯雯:“新人可以提前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或者拨打64160278进行五一路婚姻登记点的预约。从5月10日开始全国就实行跨省通办了,新人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和3张两寸的双人合照就可以来到五一路婚姻登记点进行结婚登记。我们的办公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小tips

市民可乘坐84路、10路、5路、82路、116路、66路等公交车前往,或乘坐地铁3号线至五一路站A口出站,开车出行可将车停至云南美术馆停车场。

温馨提醒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五华区婚姻登记处自2025年5月10日起全面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现将申请条件、材料要求及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1.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

2.户籍不限:内地居民均可在五华区办理婚姻登记。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结婚登记条件:

1.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2.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自愿结婚;

5.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

(二)申请离婚登记条件:

1.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自愿离婚;

3.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4.双方持有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

三、所需材料

(一)结婚登记(需提交原件):

1.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应提交3张2寸的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3.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状况为离婚的还需提交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如果不是终审判决,还需提供生效证明)或调解书、婚姻状况为丧偶的还需提交配偶的死亡证明;

4.现役军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二)离婚登记(需提交原件)

1.当事人双方的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当事人应提交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照片各2张;

3.现役军人提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结婚证;

4.当事人书面离婚协议书。内容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式三份,包括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三)补领婚姻登记证

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档案(可现场调取);

2.补领结婚证应提交3张2寸的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3.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半身免冠同版照片。

四、办理流程

(一)结婚登记

1.共同申请: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填写表格:现场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和《婚姻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

3. 审查登记:材料核验通过后,当场发放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协议离婚)

1.申请:双方携带材料共同申请,提交离婚协议;

2.受理:初审通过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三十日,期限为30天。从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30日届满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最后一天。此期间可受理撤回申请,但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4.审查登记期,期限为30天。审查登记期在自前款规定的30日届满次日开始计算,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最后一天。在审查期30日内的任一工作日内,男女双方当事人亲自到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现场签署《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和《婚姻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当事人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程序终止。

(三)补领婚姻登记证

1.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声明书》和《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

3.婚姻登记机关初审和受理及审查;

4.登记并颁发结婚证(离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材料真实性:当事人须对提供的身份证等材料真实性负责,虚假申报将依法处理;

2.照片要求: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不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

3.军人登记:《军人婚姻登记证明》需在有效期内(3个月)。

六、预约方式、办公地址及电话

1.预约方式:

线上预约:登录“一部手机办事通”App;

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871-64154520。

2.地址: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龙泉路万彩城6栋2楼)、五一路婚姻登记点(五一路118号云南美术馆旁,仅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早上9:00-11:30,下午:13:30-17:00)。

3.咨询电话:0871-64154520(万彩城);

0871-64140278(五一路);

五华区婚姻登记处始终致力于以优质服务传递幸福温度,“全国通办”政策让爱更自由,让幸福更简单。5月10日起,欢迎各位市民朋友前来感受高效、暖心的婚姻登记服务,开启人生新篇章!

五华区民政局

2025年5月8日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部分来源:昆明五华发布、五华区民政局

编辑:李彤

编审:李菁

终审:李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