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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的李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被撞了,还要倒贴给对方7万元!

不光李先生想不明白,全国人民都觉得稀奇,行人之间所谓的“安全距离”到底该是多少米呢?

案件回顾

最近,《法制青岛》栏目报道了一起因两人走路相撞,导致老人骨折受伤的事件。

当时,李先生和一位老人前后同行,老人在前边走着,还在打电话,电话那头好像是老伴问买菜的事。

很明显,老人的注意力全在电话上,这才酿成了后面的意外。

而李先生万万没料到,前面那位老人突然停住脚步,迅速转身,正好迎面撞上了往前走的李先生。

这一下子,老人受不住冲击力,直接摔在地上动弹不得。李先生出于人道主义,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医生检查后发现,老人腿部胫骨骨折,仅医疗费就花了好几万。

但老人及其家属却认为,这是由于李先生走得快、跟得太近造成的,这笔医疗费必须由他来承担。

出院后,家属又带着老人做了伤残鉴定,没想到评上了十级伤残,这下李先生可得赔不少钱了,因为按照国家规定,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能达到十几万。

于是,老人和家属找到李先生索要赔偿。李先生当然不同意,觉得自己正常走路,是对方撞到了自己,能不要精神损失费已经不错了,还要倒给对方钱,实在冤枉。

更何况,如果不是对方突然转身,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李先生坚信自己没有过错。

私下协商无果后,老人家属把李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失费、护理费等共计188000元。

这让人很困惑,明明是自己突然转身撞到别人,只因为年纪大了摔不起,就要怪别人吗?

小伙子真是倒霉,好端端地走在路上,碰上这么个不讲理的老人。说她是老太太都抬举她了,实际上她还没到60岁呢。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法院经过审理,查看了当天的监控视频,确认是由于老人突然转身才引发的事故,但法院打算从情理和法理两方面综合考虑。

法院认定:双方都有责任。

虽然老人受伤了,但事发时前方并没有突发状况,老人无缘无故突然转身,显然是主要原因。

不过,李先生在行走时,没有与前边的行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也应该承担部分次要责任。

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由李先生赔偿老人7万元。

02 社会反响热烈

此案一曝光,立刻引起了广泛关注。毕竟大家每天都要出门走路,该如何保持一个安全距离呢?

再说了,在人多的地方,比如景区、火车站、游乐场,这些地方本来就是人挤人,哪有什么安全距离可言?要是前面的老人突然转身撞上来,岂不是要赔得倾家荡产?

网友们纷纷议论,表示等自己老了,也要去各大景区“创业”。

一套动作简单流畅:打电话、转身、撞向后方、倒地不起、就医、打官司,然后等着分钱。

还有网友觉得,法官这样判并不是因为什么安全距离的问题,而是谁受伤谁有理。

即使角色互换,年轻人转身撞向老人,最后导致老人受伤,那么最终赔钱的依然是年轻人,而且因为有过错在先,还会赔得更多。

仔细想想真可怕,作为年轻人,招谁惹谁了?难道就该被“宰”吗?

可以说,新型“碰瓷”套路就此诞生!以前碰瓷汽车风险太高,一不小心小命就没了。

现在只需碰瓷路人就行,哪里人多就去哪里,只需要一回头、二转身,不仅安全有保障,还能帮助老龄人口“再就业”,一举两得。

眼看网上讨论越来越激烈,青岛中院被骂得很惨,赶紧关闭了评论区。

03 律师解析“安全距离”

我们来看看专业律师怎么说。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王主任认为,“未保持安全距离”这个说法其实是针对交通安全法而言的,适用于前后车辆之间,并不适合用在行人之间。

如今,大家因为这几个字战战兢兢,连上街走路都在担心,前边的人会不会突然“杀”回来。

本案中,双方都是正常向前走的,各有各的事情,不能因为前面有老人,就得刻意去躲避,也没有这种义务。

而老人受伤的直接原因,恰恰是她自己的突然转身,李先生只是被动地被她撞上,本无需承担责任。

结语

过去有“扶不扶”的问题,让社会陷入对跌倒老人不敢扶怕被讹诈的局面,逼得人们为了自保,不得不保持冷漠。

现在,不仅要保持冷漠,还得保持距离,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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