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近期,我市大风天气频发,个别太阳能热水器、简易临时搭建物屋顶、构件等均有掉落、脱落现象,为消除安全隐患,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在此发出以下倡议:
一、请广大居民朋友利用晴好天气清理拆除闲置、废弃的太阳能热水器。检查正在使用的太阳能热水器,及时联系专业工作人员进行加固处理。
二、不要在小区内建设违章建筑、搭建临时构筑物。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网格员、物业服务人员反映。
三、不要在楼顶、小房屋顶及公共区域放置纸箱、花盆等个人物品和杂物,防止高空坠落砸伤行人及车辆。
美好家园,共同缔造,安全舒适和干净整洁的家园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创安全、整洁的美好家园!
高空坠物造成损害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被告人高空抛物造成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依照上述条文规定,不再适用高空抛物罪名,刑罚也会更重。
具体来说,如果通过高空抛物的方式故意伤害或者杀害他人,在刑法上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如果是过失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后果,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罪。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相关案例
1.2021年1月28日中午,穆某的两辆汽车停放在楼下,因大风吹落许某家的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损坏了穆某停放在楼下的两辆汽车。经核实,掉落的太阳能热水器确定为许某家所有。1月30日穆某与许某在物业办公室协商赔偿事宜未果。经鉴定,两车总计损失12406元,评估费共800元,合计13206元。穆某向法院起诉请求,请求判令许某、物业公司赔偿穆某两辆汽车全部损失费用合计13206元。经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一是被告许某赔偿原告穆某经济损失计13206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是驳回原告穆某对被告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2.邱某系小区业主,一天邱某将自己的小轿车停放于小区内。当日,小区楼房顶部油毡瓦因刮大风掉落,导致该车辆多处受损。邱某将车辆送去维修,实际支出维修费用9186元。邱某主张物业公司承担车辆损失。物业公司辩称,导致车辆损害的油毡瓦系粘在楼房顶部,由于事发当日风力较大,导致油毡瓦掉落,其公司系油毡瓦的日常维护及保养方,公司已尽到管理人的职责,对油毡瓦进行了定期的检查和维修,也在大风天气前对业主及时进行了提醒,油毡瓦脱落之原因系人为无法避免的大风天气所造。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虽进行了日常维护和风险排除工作,但未完全做到对油毡瓦安全的维护及防范,对大风造成油毡瓦脱落造成邱某车辆损失发生,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邱某关于赔偿损失的主张有相应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3.市民刘女士院子里的杨树被大风刮倒后,砸向了邻居王先生家的北墙,被王先生起诉到北京房山法院要求赔偿房屋修复损失3.5万元。刘女士认为杨树砸坏王先生的房屋是多种客观因素导致的,以大风应属于自然灾害、先有树王先生后盖房等理由不同意赔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案发当日虽刮起大风,但已有气象预警提示,刘女士对树木疏于管理,未尽到及时的管护义务,也未在恶劣天气来临前对树木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导致树木在大风天气下倾倒,损坏了邻居的房屋,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根据房屋受损的实际情况,判决刘女士给付王先生房屋损坏修复费用3500元。
▍编辑整理:李荣亮
声明: 除原创内容特别说明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房屋出租信息
雄关广场附近,实验中学对面,出行便利。面北朝南,四楼,148平方米,三室两厅一卫,中装,水电暖家具齐全,可拎包入住。月租1800元,押金2000元,半年一付。可看房,短租勿扰!联系电话:13993778879
【招聘保姆一名】
需做午饭、晚饭,日常打扫卫生,收拾家务。《要求》:50岁以内,身体健康,做饭好,爱干净,干活麻利;《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上班时间不固定可商量。《地址》:最好住在英雄广场周边。《工资》:3500/月,可面议。最少干2年以上。短期勿扰。联系电话:13993778879。非诚勿扰!
经验丰富会计求兼职
资深会计,经验丰富,业务熟练。有与税务等单位常年打交道的经历经验,绝对是企业负责人的好助手,有需要兼职会计的单位和企业请联系:18909473069
招 聘
嘉峪关魏晋墓文物管理所需要食堂做饭人员一名,只做中午一顿饭,工资待遇面议。
联系电话:13909476926
求职
个人求职门卫或者维修工工作,联系电话:13619374600
出售
昌明街83平米两室两厅+储藏室五楼, 层高六层,有地下室,售价42万,联系电话18909470554
房屋出租:
建设路兰新小区三室一厅二楼房屋出租,设备齐全,拎包入住,对面建设路市场,旁边20米建设路小学!联系电话13209475888 非诚勿扰!
大胖子烤肉中鹏总店诚招:
切肉师傅1名,工资4500——5000,年龄40岁左右。配菜师傅1名,工资5000至6000元。招服务员数名工资4000底薪+500全勤,+酒水提成,年龄30岁左右。洗碗大姐一名,工资4000——4200元。传菜大姐2名,工资4000元。做面条大姐1名,工资面议,以上人员,一经录用,提供食宿加旺季补贴。联系电话18193795676,17394198598
房屋出售
酒钢十号门翠竹园新精装房出售,二室二厅,楼层好三楼,在保证阳光的同时,上下楼也方便不累;学区好,对应建设路小学市四中、教学质量有保障;位置好-若在酒钢上班出门就到比别人每天节约2小时通勤时间;冰箱洗衣机热水器齐全,附近有小学、中学、幼儿园、菜市场、大型超市,行出方便,拎包入住,电话13993767178
电梯广告招商
嘉峪关某高层住宅小区100余部电梯广告招商,可大包,联系电话19239473133
诚聘英才:五金店需总经理助理一名,日常理货,配货,调货,工资面谈,电话:13309476963
出售
现有新华街小区楼房一套,面积74平方米,五楼,简装,家具齐全,可拎包入住;临近五一分院、实验小学、市六中,华联超市、富强市场、酒钢医院,酒钢公园,交通便利;房屋各项手续齐全,售价20万,有意者请联系18193770760。
出售
一万平米商用B类土地出让,非诚勿扰!
联系电话16609471111
旺铺招租
新华中路615号粮食局楼下商铺出租,商铺面积为30㎡,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租金面议,
联系人电话:张先生 15009475581
电脑PC端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手机客户端、、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网易号、百家号、搜狐号、视频号、搜狗号、企鹅号;多网同步推进的快速网络平台,是您网络宣传运营的掌上航母,指尖利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