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住现状,以本金打折的形式回收融资单,逐步化债,是我们近期工作的主要目的”,近日,滕州某地产公司负责人在内部交流如何尽早解决融资款兑付问题”时这样说。

很多善良的滕州人听到这样的话,都会想,这也太黑了吧!?

这种操作是否合规呢?

其实,对“ 未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进行市场化打折收购回售”早在2020年就已经被允许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曾发《通知》, 试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现金要约收购业务,其中最重要的规定是可以对未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进行市场化打折收购回售。这意味着“ 发行人理论上是可以 通过使用低于债券剩余本金的价格将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全部收购”。说人话就是,“借你的100块用了几年,我现在要用60块钱把100元的欠条买回来”。

只有在折价收购,即收购净价低于每百元面值标的债券剩余本金时,发行人应同步收购到期日早于标的债券的其他各期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且收购条件不劣于标的债券。 史晓姗,公众号:中证鹏元评级

上述通知中没有明确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什么形式进行、需要设置什么样的条款以及多少比例持有人通过为有效决议,给实际操作中留出了很大的空间。

再回到地产融资这块。打折收购既然在“标的债券”上是合规的,用在地产融资的化债上,自然也不会被深究。

市场走到现在,很多交融资款吃息的人,已经撑不下去,少部分人开始主动寻求折扣兑现了。只不过,他们低估了市场的残酷

去年,在这次盛宴已经到了“折菜回家 ”的时候,依然奔着“12%-15%的年化”“随交随取很安全”的承诺,把钱再次投进去的人,如今要被迫接受“六折收融资 ”的结局(前段时间某些中介这样吆喝),无异于多年的辛苦被劫掠大半。已经到“图穷匕见”的时刻,陷在高息诱惑里的人,能收回多少融资款,那就只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