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头盔对于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来说
相当于机动车安全带
是驾乘人员遇到危险后
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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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5日,刘某驾驶一辆小型越野车,从桂平市南木镇沿S206省道向桂平市城区行驶。至事故发生路段时,江某某驾驶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在刘某的对向车道。当刘某的越野车突然左转时,车辆的左前侧与直行的江某某的摩托车左侧发生了碰撞,导致两车受损。
在碰撞过程中,江某某被撞击甩出了路面。所幸的是,她佩戴了安全头盔,有效保护了头部,抵挡了致命伤害。目前江某某还在医院治疗中。
经过调查,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查实,刘某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而且刘某所驾的车辆没有买机动车保险,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需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认定,刘某在本次事故中需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江某某不承担本次事故责任。
安全知识小课堂
关于头盔
交警提示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务必戴上头盔并系好扣带
小小头盔可以在意外发生时
保护最易造成生命危险的头部
有效减轻事故伤亡后果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麻新宇
内容来源:贵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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