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行人安全距离” 不如谈法律常识底线|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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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行人安全距离” 不如谈法律常识底线|锋评

青岛街头两位女士相撞的案子,因为法官把慢转身说成“突然折返”,将走路玩手机撞人套上“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帽子,在普法节目里混淆概念,把“安全距离”变成了网络热词,有人用“安全距离”各种P图。网友第一反应就是,别说“五一”“十一”这样节假日,就是周六周日,很多街道摩肩接踵人流如织,哪来的走路安全距离?

当然,青岛法院澄清了,说这个韩法官说的不符合事实,实际上不是一个老年人突然转身,而是两个女同志走路的时候,后面的人没注意前面的人,不小心碰到了,前面那个人骨折了。本来是走路不能玩手机的警示,被搞成了走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假如法院提供的视频是真的,那就充分说明韩法官完全不了解具体案情,并且自创法律概念“步行安全距离”,浪费了多少公信力资源。

清末的沈家本在修订《大清律例》时有个习惯:遇到疑难案件,携带卷宗走访市井,听贩夫走卒依照常识论论是非。

近年来,不少让人莫名惊诧事后又被纠正的判决,对当事人更给社会正常运转带来巨大的伤害,这是个深刻的警示,法律若不能与常识共生、判决若不能与人性共鸣,必将让司法公信力一次又一次流失。

大象新闻记者:夏继锋 摆向光 郑北周 王笑薇 丁阳 刘鹏 赫明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