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亲生母亲将孩子
当作商品标价贩卖
当血缘关系沦为伤害的庇护
检察机关启动
“监护权归零”特别程序
为被贩卖的儿童重塑人生坐标
重写生命篇章
拐卖案背后的
监护权攻防战
2020年10月的一天,福州某产科病房传来婴儿啼哭。21岁的黄某某看着怀中新生儿,眼中没有初为人母的温柔,只有计算价码的冰冷。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陈宁伟:她当时怀上的小孩也不知道是谁的。她从怀上就想把这个小孩卖掉,变成钱,然后供自己非常大额的开销。所以说当时小孩子一出生没有几天,她就联络了相关的中介人员,把第一个小孩卖掉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二年同样的场景再度上演,黄某某又将次子以三万八千元卖了。直到警方在诈骗案中,查到聊天记录,才撕开这位母亲精心编织的谎言。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陈宁伟:她因为涉嫌诈骗,被别人向公安机关报案了,在这个诈骗案侦查的过程中,公安机关调取她的手机通信记录,发现了她有卖小孩的聊天信息,从而侦破了她卖掉亲生子的拐卖案件。
2022年4月,两个孩子相继被公安机关解救并分别安置于建瓯市福利院和福州市儿童福利院。
2022年7月,被告人黄某某因犯拐卖儿童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由于被告人严重侵害了两名孩子的人身权,为了能够使两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撤销监护权民事诉讼程序。
但撤销黄某某的监护权后,又该由谁来担任两个孩子的监护人?针对黄某某复杂的私生活关系,公安机关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全面排查,却始终无法锁定两个孩子生物学父亲的身份。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刘娟:我们又督促公安机关到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去找了本案被告人的父亲,也就是这两名男孩的外公。他已经80多岁了,并且体弱多病,是不具备监护能力的。我们查询了其他的一些亲属,他们也不具备监护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在无适格监护人的情况下,民政部门可以直接担任监护人。孩子解救地建瓯市民政局、晋安区民政局分别作为他们的法定监护人,但需要同步启动监护权撤销诉讼及监护资格确认。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刘娟:我们跟晋安区民政局是有合作过相关的撤销监护权的案例,我们提出这个案件要撤销监护权,他们很快就能够衔接上,配合启动相应的程序。可是南平建瓯民政局是从来没有做过此类型的案件的。
2023年9月,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与晋安区人民法院、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出台全市首个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质效流转机制,即《关于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质效流转机制实施办法》。
经过反复对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协同福州晋安和南平建瓯两地民政局、法院,推动撤销监护权民事诉讼快立、快审、快判。2025年2月,两地法院同步判决,变更了两个孩子的监护权。
代表委员看检察
福州市人大代表 施华明: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创新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质效流转机制,实现了刑事、民事保护无缝衔接,为困境儿童打通 “回家路”,提供了机制保障,值得肯定。希望相关部门持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将在此次探索的基础上,出台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律师援助制度,健全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刑事、民事综合履职,畅通困境儿童的“回家”路。
来源:福州广播电视台资讯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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