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根据舒国滢教授接受桑磊先生专访时的相关谈话整理而成,相关访谈内容参见桑磊主编:《法学第一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一、法学学科的本质特性与价值内核

舒国滢教授构建了法学学科的立体认知框架,指出其作为教义科学的双重属性:既具备严谨的理论体系,又承载着规范社会生活的实践使命。区别于自然科学探索"实然"真相、社会科学分析行为规律的路径,法学聚焦于社会生活现象的"应然"判断,通过规范与事实的双向互动,寻求经得起法理检验的正当性答案。这种学科特质决定了其知识生产的复合性,需要融贯哲学思辨、逻辑推演与道德判断等多维认知工具,形成跨学科协同的知识建构机制。

二、法学思维的五大建构维度

在思维范式层面,舒教授提炼出法律人特有的认知路径:实践理性导向要求将规范体系与现实生活场景对接;实在法优先原则确立了规范适用的位阶秩序;问题导向机制推动多方案中的最优解选择;论证思维强调理由先行的逻辑严谨性;价值判断功能则维系着规范体系与社会伦理的动态平衡。这种思维模型突破了单向度认知局限,形成了法律解释的闭环系统。

三、法学教育的阶梯式培育路径

针对知识习得难题,舒教授提出渐进式培养方案。基础阶段强调概念系统的完整构建,通过术语解码搭建认知框架;进阶训练要求将抽象概念还原为生活样本,培育规范与事实的联结能力;高阶发展则依托案例研习,在具体情境中锻造法律解释技艺。这种"概念-生活-案例"的三阶递进模型,打破了传统填鸭式教学的桎梏,实现了知识内化的认知跃迁。

四、职业导向的课程配置策略

在知识体系的权重配置上,舒教授创造性地区分了职业发展导向的差异化路径。实务型人才应夯实"三法三诉"的核心知识域,同时拓展经济法、国际法等延伸领域;理论研究者则需强化法哲学、法社会学等深层思维工具。这种分类指导原则既维护了学科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又尊重了个体发展的多样性需求。

五、理论先行的教育哲学主张

针对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命题,舒教授旗帜鲜明地主张"厚基强本"的教育理念。强调在校期间应构建系统化知识图谱,反对过早碎片化实践可能导致的认知偏差。通过课堂案例教学搭建理论与实践的过渡桥梁,既保证了知识吸收的系统性,又预留了未来实务操作的弹性空间。这种"集中突破"的学习策略,实质是对法律人培养周期的科学规划。

舒国滢教授的法学教育思想折射出对法学知识本质的深刻把握,既延续了欧陆法教义学的学术传统,又融入了中国法治实践的现实关照,为法学教育改革提供了兼具学理深度与实践智慧的解决方案。其核心在于揭示理论积淀与实践能力的内在关联,在知识体系的系统化建构中淬炼法律人的思维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