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深夜,警方通报:鄄城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陈某某已被控制。

5月12日,山东鄄城交警发布警情通报。
警情通报
2025年5月12日14时13分许,鄄城县陈王路与淮河街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系陈某某(男,58岁)驾驶小型轿车与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后,又与路边两辆人力三轮车相撞。目前,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排除酒驾毒驾。陈某某及另一名伤者正在医院救治,均无生命危险。
目前,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鄄城县公安局
2025年5月12日
- 这究竟是咋回事?
从警方通报来看,值得关注的有几个要点:
其一,事发时间是白天:2025年5月12日14时13分许。事发地点是一个交叉路口:鄄城县陈王路与淮河街交叉路口。
其二,事故后果比较严重,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其三,事故原因是一辆电动车闯红灯引发。
其四,肇事司机58岁,已被控制。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纷纷议论。
有网友怒斥,现在大街上有几样玩命的,一是送外卖的,横冲直闯。二是中老人骑电动三轮接小孩上下学的,就没有看见过红灯。三是青年妇女骑二轮电动车,骑到路当中,机动车呜笛就当放屁,我行我素。
有网友直言,都是惯的!个人觉得开车闯红灯可以接受处罚,但是行人闯红灯也要想到可能发生的后果,所以个人觉得 ,有人故意闯红灯被撞那是活该,还应该给司机修车 !前些年去香港旅游的时候,导游就是这样说的,在香港,行人闯红灯被撞,车辆不担责,行人还要给司机修车,到底是不是真的,不得而知。我觉得这样最公平,要不要红绿灯干嘛,要交通法干嘛!
有网友表示,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死亡的,排除非机动车故意自杀等情况下, 机动车司机承担不低于50%的责任, 超过50%责任,就含刑事责任了,所以要控制机动车司机!
- 值得关注的是,有当地网友爆料,还原事发后的现场大致情况。

今天中午正好经过路口看到了一点,场面太惨了,路中间一个女的躺在路上直接被盖上了布子,看衣服应该40岁以内,电动车离人有20多米远,水杯被撞到另外一个路口中间。轿车撞到了路边的电线杆上变形了,电三轮车被撞倒在路边的马路牙子那里。
这名网友感慨道,太可怜了,虽是闯红灯,但罪不致死,尤其骑三轮车的无辜受害者。看到这,这一路我车开的都不超过60,在这交通发达,车辆众多的时代,还是要遵守好交通规则,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鄄城这场血淋淋的交通事故再次给所有人敲响警钟。遵守交通规则,不只是汽车司机一方的要求,而是所有人都应该保持敬畏。
一次电动车闯红灯事件,不仅让驾驶者本人丧命,而且引发更多的无辜者也不幸遇难。太让人悲愤!
在惋惜生命逝去的同时,每个交通参与者都该自问:无论是行人还是司机,每天有没有看红灯?开车经过路口是否减速?带家人出门做好防护了吗?
交通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唯有对自己负责,才能对家庭和社会负责。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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