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

杨天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天明任毕节市中医医院(毕节市工伤救治医院、毕节市工伤康复中心、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亮欢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安  定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不再担任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王明学任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正军任毕节市能源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毕节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支队长职务;

贾  琨任毕节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蒋德兴任毕节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鹏任毕节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黎代红任毕节市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纯泉任毕节市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  颖不再担任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罗春燕不再担任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全华毕节市中医医院(毕节市工伤救治医院、毕节市工伤康复中心、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院长职务。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

李永红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经毕节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建议李永红不再担任贵州草海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