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6)皖0403执1468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徐进,男,汉族,1973年3月22日出生,住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镇泉山村126号,身份证号码34040319730322****。
二、执行标的:265200元。
三、悬赏内容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15%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7)皖0403执426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笪立君,男,汉族,1972年6月3日出生,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老龙眼南岭村5-1-5号,身份证号码34040619720603****。
二、执行标的:1177229元。
三、悬赏内容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10%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7)皖0403执953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许珂,男,汉族,1981年11月14日出生,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田东机床新村10-1-2室,身份证号码34040319811114****。
二、执行标的:115560元。
三、悬赏内容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10%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8)皖0403执41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丁巍,女,1970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东苑陈岗烟草院1-2-1室,身份证号码34040319701229****。
二、执行标的:623300元。
三、悬赏内容
1、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3%支付悬赏金。
2、举报被执行人行踪或去向,经查实并被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申请人承诺给予人民币3000元奖励举报人。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8)皖0403执41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马南俊,男,1968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东苑陈岗烟草院4-1-8室,身份证号码34040319680101****。
二、执行标的:623300元。
三、悬赏内容
1、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3%支付悬赏金。
2、举报被执行人行踪或去向,经查实并被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申请人承诺给予人民币3000元奖励举报人。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8)皖0403执1187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李荣悦,男,1965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老龙眼铁新村3-1-5,身份证号码34040219650823****。
二、执行标的:51050元。
三、悬赏内容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20%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皖0403执2708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陶余良,男,1969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金地国际城A区9号楼504室,身份证号码34012119691210****。
二、执行标的:449370.95元。
三、悬赏内容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5%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皖0403执2708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尹克武,男,1972年3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三和乡土楼村3周东组,身份证号码34012119720318****。
二、执行标的:449370.95元。
三、悬赏内容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5%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皖0403执2708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朱元军,男,1966年2月1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路舜耕社区委赵五组4号,身份证号码34040319660214****。
二、执行标的:449370.95元。
三、悬赏内容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5%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皖0403执2857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胡莎莎,女,1985年1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中环国际5号楼1820,身份证号码34040219850118****。
二、执行标的:402358元。
三、悬赏内容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10%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皖0403执3479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余道春,男,1986年1月3日出生,汉族,住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路王郢村永安建材市场自建房1栋3-4户,身份证号码34242319860103****。
二、执行标的:324091元。
三、悬赏内容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15%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皖0403执3615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马刘拥,男,1973年2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史院乡闫阳村马郢组464号,身份证号码34012119730220****。
二、执行标的:170280元。
三、悬赏内容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10%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来源: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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