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在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期间违规吃喝,导致1人死亡的恶性事件。这起发生在“刀刃向内”专项学习教育期间的顶风违纪案,因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一、事件经过:学习教育期间公然违规,5人豪饮4瓶白酒致1人死亡
根据通报,2025年3月21日,罗山县委、县委政法委先后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献林参会。然而,次日中午,李献林即组织信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叶金广、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三级调研员林志友等9人在信阳市区某餐馆聚餐。参与人员包括:
信阳市级干部:叶金广(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林志友(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三级调研员)、鲍倩(市委政法委督查督办科四级调研员,非中共党员)、张玉(市委政法委平安创建科科长);
罗山县干部:李献林(罗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段巍巍(罗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海洋(罗山县公安局政委)、黄家成(罗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方建兵(罗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夏宇(罗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聚餐期间,李献林、林志友、段巍巍、汪海洋、夏宇5人共饮用4瓶白酒。当日下午,夏宇因饮酒过量死亡。
二、顶风违纪细节:系统性隐瞒与权力滥用
调查显示,事发后罗山县委政法委向县委报送报告时,刻意隐瞒夏宇饮酒死亡事实。县委书记余国芳明知报告不实,却未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导致事件被拖延处理。为掩盖真相,李献林等5人筹集资金补偿死者家属,其中部分资金系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场违规吃喝发生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3月21日,罗山县委、县委政法委刚召开动员部署会,次日即发生顶风违纪行为。涉事干部中,李献林作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不仅未落实学习教育要求,反而带头组织违规宴请;林志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未履行监督职责,反而参与其中。
三、处分结果:从直接责任人到“一把手”全链条追责
河南省委高度重视此事,省纪委监委提级办理,对涉事干部作出严厉处分:
李献林:因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将与其违规吃喝问题一并处理;
叶金广: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林志友: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降为四级主任科员,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段巍巍: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降为二级主任科员,调离政法系统;
汪海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政法系统;
鲍倩(非中共党员):政务记大过处分;
张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家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政法系统;
方建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余国芳(罗山县委书记):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委书记余国芳明知该报告不实,但未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河南省纪委监委决定:余国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对比青海:权力失控与“小圈子”腐败的共性
这起案件与2022年青海6名干部在省委党校聚餐饮酒致1人死亡案高度相似。两起案件均发生在学习培训期间,涉事干部均为地方“一把手”或关键岗位负责人,且均通过违规吃喝形成利益集团。
青海案细节:2022年12月,青海省政府秘书长师存武提议在省委党校学员宿舍聚餐,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李青川安排司机送酒,6人饮用7瓶白酒,致海北藏族自治州委书记多杰死亡。事后调查发现,涉事干部长期结成“小圈子”,在换届选举中互相拉票推荐。
河南案新特征:与青海案相比,河南案中涉事干部不仅违规吃喝,还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补偿死者家属,暗示其可能存在更深层次的利益输送。此外,河南案发生在学习教育期间,且涉事干部中包括纪检监察系统人员,暴露出监督体系的失效。
事发生正是中央巡视组在河南工作期间,几个人这样胆大可能想着山高皇帝远,巡视组不可能跑那么远吧。可人算不如天算,还是出事了。这一事件再次敲响警钟,任何侥幸心理都是要不得的。且不要说信阳此前曾因有人饮酒出事,当地早已下过禁酒令。
据当地人介绍,在这起悲剧中,汪海洋是个倒霉蛋,本来这场酒局是县公安局长参加,结果局长说自己有事,身为政委的汪海洋就顶上去了。一顿饭,吃掉了自己的乌纱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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