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收芙蓉王事件后,大家褒贬不一。
有人说,但凡有一丝丝人味,领了工资,就不该再把手伸向小商小贩。人,但凡有一份能糊口的行当,谁会舍掉面子,丢掉孩子,起早贪黑,风里雨里,贩夫走卒,引车贩浆?给人一条活路走,其实也是在给自己留一条路。其实一月一条烟就是良心价,大家不用提心吊胆的摆摊了。举报人明显在砸场子,大家以后想摆摊都搞不成了。
也有商贩说,这种事件要用唯物辩证法来看待,我以前也摆过摊,自从交了摊位费,确实没遇到过什么麻烦。200多一个月真心不贵,还有这个地方是否允许摆摊,如果不允许,人家是不是在给你行方便呢?自己担着被处分的风险,一个月收你200块钱,多吗?只收一条芙蓉王,这个是清官。你们摆过摊吗?你们能代表摆摊的那群人吗?你们知道摆摊的人是怎么想的吗?
只要不是太出格,小恩小惠,能让老百姓安安稳稳的做个小生意,挺好的。公事公办,就是谁也别干了。这下好了,芙蓉王不收了,地摊也摆不了。
我想说,吃拿卡要,只是表面现象。如果权力演变成为收保护费的,那这个权利已经是反人民的吧?这个挺有代表性的,全国各地时有这种情况发生,给当地抹了黑,伤了人民群众的心。不能说一句停职检查就完事,应该开除,查查他这些年贪了多少钱。
这种小蚊子比老虎苍蝇更可恨,利用手里的小权力,专吸底层劳苦大众的血。不能护犊子,索贿等同于收保护费,这可不是小错。应发现一个开除一个,领导跟着受处分才对,怎么可以如此轻微敷衍了事?
网友李涛说:各方都在想尽办法促就业,搞活经济,而相关管理部门不配合,各种刁难。就想问一句,这样的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部门,为什么不通过改革撤销?真想收也可以,画个地方,收一点卫生费,摊位费,正大光明的也可以理解,但是别玩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这次没有说是临时工干的,是真正的转变作风。敢于刀尖对内把事实真相说出来。是一种作风改进,是一种进步,值得表扬,值得肯定,像这种当事人。让他离开执法队伍,回归到老百姓中去,让他的聪明才智在社会的大舞台上施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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