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在茫茫车海中偷偷上路
是谁妄图成为“漏网之鱼”
不把安全和法律当回事
“任性”上路的结果
那必然是被蜀黍抓个正着
2025年5月12日上午,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发出预警:“ 一辆疑似已达报废标准的黑色奥迪轿车正在我市城北区辖区内行驶 ”。随即,西宁交警立即启动“情指行”一体化机制, 与辖区交警大队形成合围态势,并于当日11时许成功将该车拦停。
经现场调查取证,该车驾驶人在明知车辆已达报废标准的情况下,仍违法驾车上路,且该 驾驶人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民警依法对钟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对该车辆实施扣押。
除此以外,驾驶报废车上路
一旦发生故障或涉嫌其他违法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驾驶报废车辆的危害
1.安全隐患大。
机动车逾期不检验,无法及时发现刹车、发动机等部件存在的问题,车辆的安全性能大大降低,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
2.事故赔付难。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将无法购买车辆保险,发生事故后自身财产损失以及造成他人损失的都无保险保障,造成赔付困难。
3.违法行为多。
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法改装、酒后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事故概率远远大于其他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莫拿生命开玩笑!
西宁交警提醒
若车辆达到报废标准
请及时进行报废
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切勿心存侥幸
谨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 源|西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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