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问题”像一道魔咒,再次缠上了74岁的“老戏骨”刘晓庆!

今天(5月15日),深圳市民王先生实名举报刘晓庆涉嫌偷税漏税,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火速受理并启动调查! 据举报材料,刘晓庆通过名下全资公司“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将330万元“形象代言费”转入公司账户,并开具税率仅6%的增值税发票,疑似逃避最高达27%的个人所得税。 更蹊跷的是,这家公司注册资金仅3万元,既无办公场地、员工,也无社保记录,被质疑是“空壳公司”。

2002年,刘晓庆就因公司偷税超千万元被拘押422天,名下19套房产遭拍卖,妹夫兼公司法人更是获刑3年! 虽然她本人最终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但“补缴税款”成了她复出的代价。 如今23年过去,举报人直指她“多次违法”,甚至在上海已有三次补税罚款记录。

翻看刘晓庆的日程表,答案或许藏在“高产”里——她刚参加完综艺《一路繁花》,与37岁男星搭档演爱情短剧,直播间里更是挥毫泼墨卖书法,忙得风生水起。 可高曝光背后,收入是否经得起税务稽查的“放大镜”?网友辣评:“艺术生命长青,税务问题也得常青吗?”

根据最新税法,偷税若占应纳税额30%以上,即便补缴也可能面临3-7年刑责。 而刘晓庆的“历史污点”更让人捏把汗——2002年案件发生时,法律尚无“初犯补税免刑责”条款,若此次查实违法,她或将失去“补救机会”。

目前,刘晓庆尚未回应,但这场“税务风云”已冲上热搜第一。 公众的疑问很直白:曾经的“税案女王”会重蹈覆辙吗?法律的天平,这次会如何倾斜?

一句话锐评:艺术可以跨界,但税务红线不能“跨界”。老戏骨的戏里戏外,都该对得起观众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