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8日凌晨,珠海市香洲区侨岭街52号一名住户在6楼家中私拉乱接电线为停放在楼下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继而引发火灾。附近商铺铺主发现后及时报警并将火扑灭,所幸未造成火势蔓延及人员伤亡。
珠海市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到场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经调查,该起火灾事故原因为侨岭街52号6楼住户蔡某从6楼飞线至1楼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属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给予蔡某过失引起火灾的消防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禁止飞线充电
禁止盲目改装
加强日常自查自检
这份安全指南请收好
来源丨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
审核丨罗晓霞
出品丨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丨zhuhaixpk@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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