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调查组通报董某莹舆情事件#
国家卫健委对肖某和董某莹事件的通报引发广泛关注,其中董某莹入学资格造假严重破坏教育公平。那么,受此影响的考生能采取哪些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能否提起集体诉讼?
澳门都市报法律顾问葛树春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看,教育公平是受法律保障的。董某莹伪造学分获取入学资格,侵害了其他符合条件考生公平竞争的机会,损害其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众多受影响考生基于同一事实(董某莹入学造假),对诉讼标的有共同利益(因造假失去公平竞争机会),理论上可以提起集体诉讼 ,即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 。
根据葛树春律师的大量案例调研发,实践中,集体诉讼需满足一定条件。一是有明确的被告,此事件中,董某莹及在其入学资格审核中把关不严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作为被告!
二是证据要充足,考生们需收集如当年招生政策、自身报考材料、董某莹造假的相关证明等证据;三是诉讼请求需明确且一致,比如要求重新审查当年招生结果,恢复自身公平竞争权益等。
除集体诉讼外,受影响考生还有其他法律救济途径。行政渠道上,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对当年招生录取情况复查,若对教育部门处理结果不满,还能申请行政复议。司法渠道上,除集体诉讼,考生也能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此次事件给一些人和一些单位敲响了警钟,保障教育公平需严格落实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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