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昆明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云市监昆西处罚〔2025〕83号)显示,昆明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翠玉抹茶鲜花饼(生产日期:20241210)经抽样检验,亮蓝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据了解,亮蓝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食用色素),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

该公司制售不合格“翠玉抹茶鲜花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因此,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37.6元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信息显示,昆明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各式中西式糕点、中秋月饼、粽子等产品,曾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云南省放心食品生产企业”,旗下“梅花牌”商标曾被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