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

近日发布多条通知

事关职务任免

1

区政府关于黄兆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淮政发〔2025〕43号

经研究决定:

黄兆平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王瑞锋同志任区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陈 诚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孙园园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统计调查队队长职务;

蔡海为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朱利宇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颜 飞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单 峰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骆康平同志任区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 信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海鹏同志任区数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兆军、宣小波二同志任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区开放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周雪景同志任区图书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张士宝同志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卫才同志任区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长标同志任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陈 昊同志任淮安市名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永权同志任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马琳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炳虎同志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红芳同志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 彪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达宏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乃军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秦岭同志区图书馆馆长职务,按原职务层次管理;

免去吕 强同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王金铸同志区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按原职务层次管理;

免去张银发同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按原职务层次管理。

2

区政府关于朱平同志任职的通知

淮政发〔2025〕44号

下列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朱 平同志任楚州中医院院长。

3

区政府关于庄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淮政发〔2025〕45号

经研究决定:

庄 重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迎亮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 琳同志任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数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延威同志区数据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江小平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施河分局局长职务。

4

区政府关于胥骏同志免职的通知

淮政发〔2025〕46号

经研究决定:

免去胥 骏同志区文化旅游开发中心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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