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萍姐姐董浩叔叔和金龟子(刘纯燕)是我童年的三大偶像。当刘纯燕女儿的争议言论冲上热搜时,我赫然发现,金龟子已经61岁了。从央视退休的金龟子,锅盖头一如既往,却因为女儿蹭妈妈流量的事件,回到公共新闻的视野。

这事起因说来也简单,金龟子(刘纯燕)的女儿王逸宸搞直播带货,其账号就是“金龟子的娃娃”,估计也经常出现母女同台,被人指责蹭妈妈流量。王逸宸在直播中回应:“我妈努力一辈子,不就是为了让我蹭吗?那我努力一辈子,不就是为了让我儿子蹭吗?”因为这句话,又引发了网友观点的撕裂。(现在网友真是动不动就观点撕裂)

说实话,我蛮支持金龟子的这种“托举”。

虽然王逸宸说话有点直,但咱们先别忙着祭出“阶层固化”的大帽子,而是看看这种托举有没有违规。至少目前看,没有。刘纯燕托举女儿的方式是用自己的知名度,也就是所谓IP价值,帮助女儿获得账号的流量。

刘纯燕用了自己的资源,但没有用特权。虽然这二者在我们的文化中常常被混用,但却有本质区别。

父母的资源,指的是父母运用合法所得(包括财富与声名),以合法的方式帮助子女。这里有两个前提:所得合法、方式合法。比如金龟子女儿直播,蹭的是妈妈的知名度,而刘纯燕获得知名度的方式合理合法,毕竟是几代人心目中的知名主持。她帮助女儿的方式,是让女儿用自己金龟子的IP,并且亲自上阵帮女儿直播,这也完全符合直播平台的规定和需求。

父母的特权,则不符合这两个前提。比如刚刚被处理的董小姐,学分造假、不当署名等等,不用想也知道这是其父母的“能量”,这种能量的释放却不合法合规。还有些父母,在财富和声名的获取方式本身不合法,这些就是动用特权、有违公平的“托举”。其实这种托举,远比刘纯燕对女儿的支持更普遍,多少父母为了儿女的工作打个招呼、托个关系,这种“常态”反而有违公平。

当然,这里还需要厘清一点,金龟子的IP价值是否应该属于刘纯燕个人。如果参照迪士尼的IP管理,那当然应该属于公司。而金龟子作为刘纯燕的艺名,与个人高度绑定,在使用艺名主持节目之初,IP管理尚不完备,应该没有做出清晰的约定。而十多年前,刘纯燕曾经起诉某公司以“金龟子”为注册商标,最终法院支持了刘纯燕的诉讼请求,代表艺名与其个人形成稳定对应关系,这一判决表明,刘纯燕对“金龟子”这一名称享有法律上的姓名权和商业权益。刘纯燕已经退休,IP所产生的收益与央视如何分成,应该由刘纯燕与央视协商。至少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刘纯燕有不当得利。

警惕特权,而不该警惕资源。再小的特权也有违公平,再大的资源也合乎情理。

符合人情和法理的“托举”,有关财富的传承与安全感。我始终坚信,有恒产者有恒心,要让公民普遍保持热情、动力和希望,需要保障一切合法所得能稳定公正地传承。所谓传承不就是靠一辈辈的积淀吗,如果公民的合法资源不能有效传递给儿女,那我们创造财富的动力来自于哪里呢?

“阶层固化”的担忧,应该指向动用特权的托举,而不是这种合乎情理、法律和人性的托举。前者有违公平性,后者事关安全感。

不要一看到别人得利就充满警惕,我们要警惕特权而不是财富,我们要警惕不公而不是声名。阶层固化的解决,应该建立在程序正义而非平均主义之上。何况目前直播界的大V,基本没有什么星二代,大家敏感的神经应该用在真正的不公上,对金龟子母女这种事不妨宽容一点。保障他们的合法财富能合法传承,也能给我们自己一个安定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