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正文

为防范和减少误采、误食

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日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通告

详情如下

近期,云南进入野生菌繁殖生长和销售季节,有毒野生菌中毒易发高发。为防范和减少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预警通告:

一、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自我健康安全意识,不采摘、购买、食用不熟悉、难辨别的野生菌。

二、食用野生菌后若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三、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等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首诊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救治,对误食剧毒类鹅膏(包括致命鹅膏俗称白罗伞)、亚稀褶红菇(俗称火炭菌)等剧毒野生菌中毒及危重症病人,要及时直接转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争取救治黄金时间。

特此通告。

来源/云南发布

总编/杨锐责编/张云龙值班编辑/孔德云编排/朱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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