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南通网站消息:南通益群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内货架存放过期药品货值金额总计312.2元,无违法所得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对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炒大麦1盒、盐酸阿莫罗芬乳膏1支、依托考昔片2盒、他达拉非片1盒;3、罚款人民币5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