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图片非AI生成,与内容有关)
作者 | 邹成效
最近,有这样一个法治新闻。
近日,有网友发布消息称,其姑妈被家人用轮椅抬至农业银行株洲田心支行取钱用于看病,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姑妈不幸离世。期间客户亲属提出要求上门办理,但农行拒绝。
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副行长许君接受采访,称事情发生后,分行第一时间开展善后处置,做好家属沟通,并配合公安调阅监控资料。经初步调查得知,5月14日下午,客户彭女士(62岁)的大女儿陈某带着彭女士的定期一本通及两人身份证到柜台支取定期存款,连续三次输入密码错误后,陈某表示会带彭女士本人来网点办理业务,但并未和工作人员说明彭女士的身体情况。
16点09分,彭女士大女儿陈某、小女婿推客户本人到达网点,我行员工发现彭女士双目紧闭,状态不佳,与其沟通也无应答。网点立即引导客户到柜台绿色通道,启动特殊流程,并告知陈某这种情况其实可上门服务。内勤行长表示在客户处于急救紧急状态时,也可以直接将钱打到医院进行救治,陈某现场未表态。
16点36分,家属表示已不打算送老人去医院,要求直接支取存款用于办理后事。内勤行长再次告知可以由大女儿陈某留下办理,要小女婿带老人先回去休息,客户还是予以拒绝。
在等候过程中,亲属发现彭女士状态不佳,拨打120急救,后抢救无效离世。
对于此事的发生,农行株洲分行深表遗憾,向逝者致以哀悼。农行正在配合公安调查事件发生全过程,并将协助家属做好善后事宜。下一步,农行将完善业务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做好特殊人群的金融服务
5月16日,老人家属彭先生称,已与银行方面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彭先生表示,银行方面将负责老人的丧葬费用,“以慰问金的形式”向家属支付10万元,“
最初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我是愤怒的,有些银行在履行规定的时候确实比较死板,例如要出具“你妈是你妈”之类的证明,在刻板履行规定的时候造成重病老人死亡,确实要好好反思处理。
不过,随着银行方面发布解释说明以后,我发现我还是想的简单了。
银行在这件事情上毫无过错,为什么要承担丧葬费和10万元赔偿?
先说银行的解释是否符合事实,这一点我完全没有任何疑义,银行可以说是除了十字路口以外监控最多的地方,营业厅内几乎是360度无死角监控,给你整个事件的全程录音录像都不会有任何问题,再说还有公安机关介入监督,银行的说法没有任何问题。
反而是这几个家属,倒是比较可疑。
我觉得有以下几个问题没有弄清楚。
1、彭女士62岁,这个年龄并不大,到底是因为什么严重疾病导致的死亡?此前有没有确诊并住院治疗?如果已经是治疗过,现在没有在医院里继续治疗是什么原因?是否是因为缺乏医疗费,还是因为不具备治疗条件,所以放弃治疗并由家属接回家临终关怀?
2、彭女士的女儿持有的彭女士的银行卡是怎么得来的?是合法取得的?还是在母亲重病后自行取得的?
3、彭女士的女儿输错银行卡密码三次,是因为彭女士告知其密码时口齿含糊,还是因为在整理“遗产”时偶然发现,为避免彭女士死亡后作为遗产分割的麻烦而自行去银行“猜密码“取款?
4、 彭女士才62岁,配偶是否还在世?父母是否还在世?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都在世的话(毕竟62岁真的很年轻),且彭某只有两个女儿(这一点也要打个问号,姑且就当只有两个女儿),假设彭某的银行卡里有人民币10万元,那么在彭某死后。
首先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彭某的丈夫拿走5万,剩下5万元为彭某的遗产。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五人:彭某的配偶、彭某的两个女儿、彭某的父母。五人等分这5万元,没人分到1万元。
最后的结果就是,彭某的丈夫分得6万元,彭某的父母各自分得1万元,彭某的两个女儿各分得1万元。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彭某的两个女儿的行为,还是有较强的对遗产处置的预判力和执行力的。
只有这种情况,才能解释彭某的家属在整个事件中的迷之操作。
这也给我们很多年纪较大或者身体不好的老人一个警示:
1、尽早立有效形式的遗嘱,妥善分配好遗产。
2、尽早将自己名下的存折、银行卡、股票账户等有密码的金融产品的开户行、账号、密码等记录下来。
3、可以将含有上述遗嘱、密码等载体的材料委托一个值得信任、品行高洁的专业人士(例如LSP)妥善保管,委托其在自己死亡后向继承人宣读。
扯远了,回到事件本身。
在这起事件种,可以说,银行没有任何过错,我甚至觉得银行还挺冤的。
虽然没有过错,银行最终还是承担了老人的丧葬费和10万元“慰问金”。
这种做法也能理解,毕竟“死者为大”,“谁闹谁有理”,银行又是要开门做业务的国有金融单位,为了尽快解决事件,平息舆论,做些息事宁人的赔偿也完全能够理解。
算了,稳定压倒一切,和谐社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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