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儿子获得83万买房钱,父亲代理未成年儿子买房,房产证上却写自己和再婚妻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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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儿子获得83万买房钱,父亲代理未成年儿子买房,房产证上却写自己和再婚妻名字

夫妻离婚,儿子随父亲生活,双方离婚协议约定母亲给儿子生活费70万元,同时约定,该70万元以及儿子丁小某从长辈处受赠的13.8万元,一起作为丁小某购买房产的产权份额,由丁某代处理买房事宣并在房产证上登记儿子名字及份额,其父亲在替未成年儿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却将房产登记至自己和再婚妻子名下。

法院认为其侵犯了儿子合法财产权益,遂判其父亲和再婚妻子给付儿子83.8万元及利息。(大象新闻)

编辑:李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