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刀直入”法

对于那些证据掌握得很充分,案件比较简单,或属于初犯的犯罪嫌疑人的审讯,不必人为地将方法搞得太复杂,可以在问好基本情况之后,直截了当问及案件实质问题。

比如可以问“你做这种事做过几次啦,做了之后怎么想的”等问题,在十足把握、胸有成竹的情境下,促进对象直接交待。

二“分化瓦解,各个击破”法

对于那些处于交待边缘,并且有多人参与作案团伙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可以选中一人,直截了当进行“离间”。

因为,利益永远是人的第一关注。要用“囚徒困境”,告诫对象争取主动、免得到最后千钧重担一人挑。

然后再借力打力,造成一种群起互相供讦的局面。

再多方比较、去伪存真,核实细节,搞清案件真面目。

三“张弓搭箭,引而不发”法

被审讯人永远存在"做贼心虚"的心理弱点,这是任何人都永远无法摆脱的。

“张弓搭箭,引而不发”,是用暗示的方法,让其交代罪行。

比如在审完一个案子后,可以这样发问“现在你可以把新近做的事情讲一下了”,促使对象心理矛盾,不得不进行交待。

四“抽丝剥茧”法

对于那些已经从心理上瓦解,开始进行交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尤其对于那些系列盗窃案,跨地区、跨年度案件的作案人,审讯人员必须耐下性子,慢慢地像缫丝工抽丝一样,一步一步由小案件至大案件、由本地案件至外地案件、由年内案件至年外案件、由立案案件至隐案积案,一点点将其理清楚。

要分门别类,做到时间、地点、作案同伙、作案过程等六要素齐全准确。

这有可能要花去我们几天几夜的时间,但还是要乘胜追击,穷追不舍、趁热打铁,一鼓作气地完成任务,否则过了最佳时机,又要重砌“炉灶”,多花功夫了。

因为,时机是重要的。还有,人的心理很容易出现反复。

五“激将”法

在确认被审讯人的性格属于冲动型,豪爽型之后,就不能摆出一副说教式的腔调,而应显得也很直爽、够义气,不能粘粘乎乎,否则对方会认为你是个文绉绉的书呆子,案件问题与你不值一谈。

审讯要根据对象性格进行。在哲学上,叫“实事求是”。

此时要用“江湖”的语调进行交谈,让他逐渐放松诫备,甚至对审讯人员产生好感,在“重面子、重义气”的状态下进行审讯。

甚至可以在“把脉”正确的前提下,对他说:“有什么大不了的,好汉做事,好汉当吗,我最看不起那些像女人一样妞妞捏捏的人。”

不过这个方法要吃准之后方可用。

六“农村包围城市”法

对于那些有一定知识、智商较高、社会阅历较丰富的人,要先设想好他可能要抵赖的几个方面,一一假想他可能产生的对答。

在正式交锋时,由外及里,由浅入深,由小事至“正事”,逐步驳斥谎言,逐渐缩小包围圈,直至一切慌言都无济于事,成为黔驴技穷,不得不交待。

七“刚柔相济”法

在审讯时纯粹说理说教,不温不火也是不明智的。

在万变不离其宗的前提下,有时可以娓娓说理让其明白其所以然;有时可以高声痛斥、戳其痛处让其明晓其卑劣的一面。

一切都应时而用。

要控制被审讯人的情绪与心理,在其情感脆弱时痛下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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