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和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辽宁省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对氢燃料电池货车免收车辆通行费的实施方案》,提出以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方式对氢燃料电池货车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执行期为3年,自2025年5月16日起实施。

据此前消息,2025年1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的通知发布,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沈大氢能高速走廊”建设,对氢燃料电池货车行驶“沈大高速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

来源:辽宁交通运输厅 沈阳百姓一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