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禹州街头发生的一起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热议。一名女子被急救人员强制送上急救车,而从曝光视频来看,约束女子的竟是疑似手铐的金属器械。这一事件不仅关乎个体权益,更触及法律边界与公共安全的敏感地带,值得深入探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从事件的发展来看,5月16日,禹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接到女子家属电话,称女儿有焦虑、抑郁病史,且出现拒绝服药、殴打家人的情况,请求120协助送医。11:32,急救车到达现场,确认患者曾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多次就诊。因患者躁狂发作、拒不配合,医护人员在征得家属同意后,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并送医。但视频中,女子双手被反扣,疑似被手铐束缚,她大声呼喊自己没病、向路人求救,这一场景与医院所说的“使用精神科约束带”大相径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法律层面,手铐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明确指出,手铐仅限于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责时使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如果是一般人私自使用手铐,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包括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等。即便面对精神疾病患者,医护人员也没有权力使用手铐进行约束。这不仅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也破坏了法治社会的秩序与规则。若这种行为得不到严肃处理和纠正,将会引发公众对自身安全与权利保障的担忧。

而从精神卫生领域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即便家属同意送医,医疗机构要实施约束措施,也需满足严格条件。根据《精神卫生法》,一是患者有自伤或者伤人的风险,二是得有两名以上医师评估确认。但在此次事件通报中,仅提及“避免在场人员受伤害”,却未明确专业评估流程。这使得“家属同意”成为单方面主导,将医疗决策权部分让渡给非专业人士,留下了滥用暴力的隐患。毕竟,类似“家属联合医院强制送医,却发现患者根本没精神疾病”的案例并非个例,这也凸显出“家属主导式送医”可能存在的漏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此次事件中,禹州市卫健委迅速作出反应,责令涉事医院对当值医生停职、工作人员辞退,并宣布开展专项治理。但这一处理结果仍难以平息公众的质疑。辞退两名涉事人员,看似是对事件的严肃处理,实则更像是“断尾求生”,回避了系统性问题。基层急救人员在面对精神障碍患者时,缺乏专业培训,对约束工具的使用全凭经验,这反映出医疗体系在应对此类问题时的短板。

现行《精神卫生法》对强制医疗的条件规定较为模糊,且缺乏独立监督机制。仅家属签字即可启动程序,患者申诉渠道有限,容易出现“合法绑架”情况。因此,完善法律规定,建立独立监督机制迫在眉睫。同时,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专业培训,明确约束措施的使用规范与流程,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只有这样,才能在保障患者权益的同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