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度工伤认定结果公示

(第3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大理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王斌等5人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王斌男,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25年3月13日14:30左右,王斌在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位于洱源县牛街乡福和村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段香炉山隧洞6#施工支洞作业时,在管片厂桁吊旁手扶吊起的管片夹具时不慎腰部抵向翻转台而受伤。经洱源县人民医院诊断为:“腰2-3椎体右侧横突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2.张晓萍,女,洱源县凤羽镇卫生院职工。2025年3月12日11:27左右,张晓萍在洱源县凤羽镇卫生院住院部三楼库房给护理部发放垃圾袋后,返回院办途中不慎在住院部一楼楼梯口平地处摔倒而受伤。经洱源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膝关节扭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3.黑来罗布,男,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25年4月6日12:00左右,黑来罗布在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位于洱源县牛街乡福和村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段香炉山隧洞6#施工支洞二衬钢筋安装作业时,钢筋连接处突然断裂,钢筋头弹向其面部而受伤。经洱源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眼睑皮肤裂伤;2、鼻骨骨折;3、面部皮肤擦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4.罗晓庆,女,洱源县牛街乡人民政府财政所职工。2025年4月9日15:50左右,罗晓庆因工作业务需要前往牛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加盖公章后返回财政所途中,在财政所办公楼西面的台阶上不慎扭伤左脚。经洱源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侧距骨撕脱性骨折;2、左踝关节扭伤,观副韧带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5.李晓林男,洱源县公安局茈碧湖派出所民警。2025年4月26日,洱源县发生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公安机关通过研判分析后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活动于大理市辖区一带,并组织实施抓捕行动,李晓林和三名同事组成其中的一个抓捕小组前往实施抓捕行动,当日18:02左右在215国道(下关-漾濞段)太邑乡附近路段对犯罪嫌疑人鞠某国实施抓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意图逃跑并反抗,李晓林和同事在制服犯罪嫌疑人时不慎左手受伤。经洱源五州医院诊断为:“手骨折(左手第五手指第三指骨近端粉碎性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反映。

通讯地址:洱源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文碧路南延长线)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671200,联系电话:0872—5127735(县人社局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监督电话:0872—5127962(县人社局办公室)。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来源·:洱源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