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期,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化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新乡交警于近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集中统一行动。
5月13日至17日
共查获酒后驾驶79起
其中饮酒驾驶70起
醉酒驾驶9起


行动期间,新乡交警部门结合城乡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科学设置执勤点位,加大警力和装备投入,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体新乡交警在最大限度调配警力参战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城市向城郊结合部延伸、县城向农村乡镇延伸,取得了显著的治理效果。


行动中,新乡交警在深入分析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规律特点的基础上,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道路、时段,在关键节点增设临时执勤点,并组建执法小分队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流动执法,通过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此外,新乡交警还走进饭店、夜市摊点等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劝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驶。


2025年5月13日21时许,新乡交警二大队在新乡市中同街地下道附近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在对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身上有酒气,对驾驶员都某进行酒精测试仪呼气测试,结果为101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并将血样送至新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进行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月13日21时19分许,郭某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沿辉县市学院路行驶时,被辉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乙醇含量为81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辉县市中医院抽取血样并送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月13日21时30分许,段某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沿青年大街由西向东行驶时,被新乡县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乙醇含量为190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新乡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并送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驾车滴酒不沾,一生平安相伴”。广大交通参与者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新乡交警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绝不会减。请驾驶员朋友谨记酒后驾驶机动车成本高、社会危害大,切莫触犯法律法规及安全底线,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拒绝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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