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场所里面拍照,到底算不算是偷拍?

这点也是挺难说清楚的,在公共场所里拍照,那是光明正大的拍着,理论上是算不上偷拍,不过有些特殊的场所,女性就会觉得挺被冒犯的。

比如海边的沙滩上,因为穿着都比较清凉,有人对着拍就挺不好。

海南,有位女子就是觉得男的偷拍,她哭闹着要求拘留男的15天。

5月18号。

一位女子穿着浴袍,在沙滩上哭哭啼啼的,因为她觉得自己很委屈,而且也没人为她支持公道,让做了坏事的人没能得到处罚。

说起来事情也是挺简单的。

当时她是到海边游玩的,想要到海里去游泳,穿着打扮也都清凉。

期间她就发现一件事,一位男子在沙滩上鬼鬼祟祟,脸上一副挺猥琐的表情,还拿着手机到此对着,她就怀疑对方有偷拍自己。

这不,她就喊朋友拦下对方,并且也当场打电话报警。

在警察过来以后,她就指着男子说是偷拍,要求顶格处罚偷拍的男子,让他进去待15天,然而警察看完了以后,说这个达不到拘留的标准。

毕竟沙滩算是公共场所,男子的做法是拘留不了的。

如果想要拘留男子的话,除非是在私人的场所里,比如女子是在洗澡之类的,不过女子听了后情绪挺激动,可能是觉得受的委屈太大了。

当场就没法接受这个结果,在现场是又哭又闹的,就是要拘留男子15天。

最后警察也是没办法了,只能把两人一起带回派出所,最后结果就不得而知了,估计也是没有什么改变,等到女子的气消了后,双方也就各自回家了。

这也让挺多网友调侃的,怕被看怕被拍照,那就不要去外面了。

不过我觉得是真的不妥,因为沙滩的场所挺特殊,游泳的人都是穿着清凉,不少都是穿着泳衣的,就不是个适合拍照的地方。

一个男的拿着手机,在沙滩上到处拍照,还是各种对着女性拍照。

无论是谁遇到都不舒服,毕竟这行为挺不尊重人,同样也是挺冒犯的一种,谁碰到都会骂他一顿,反应过激就会和文中女子一样,觉得是偷拍要求拘留他。

不过是否能算得上偷拍,这个就很难说清楚了。

从大多数人的角度来说,确实是够不上偷拍的说法,毕竟都是在公共场所,从评论里也能看得出来,大多数人都觉得是她矫情了。

大家认为这算是偷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