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条消息,广西桂林有家网红咖啡店禁止12岁以下儿童入内。消费者在团购平台未见到任何“禁童”标识,到现场沟通,孩子仍然被拒绝。被消费者投诉后,这家店长表示,这个规定是从安全角度考量,由于店内活动空间小,楼梯未设置扶手,露台及二楼观景台开放式设计,担心儿童受伤。

这条新闻的评论区里,涌现了大量支持店家行为的言论。歧视性的规定与歧视言论,构成了一种奇葩的当代景观。

在公共场所碰到“熊孩子”,的确令人烦恼,但获得安静有序的公共空间,应该依靠针对具体行为(比如孩子哭闹)的措施,要求父母对孩子多加约束和教育。把孩子从公共空间中排除,则是舍本逐末,甚至有违公平。

先别急着说“这是店家的自由”,如果店家有权利不接待12岁以下的孩子,那是不是也有权利不接待某个性别、不接待60岁以上的老人、不接待某种肤色的人或某个国家的人?这不是滑坡论证,而是完全对等的逻辑。酒吧和部分娱乐场所不接待未成年人,是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明确规定,这是已经达成的社会共识。咖啡馆显然不属于这类场所,针对某类人群的禁令就属于歧视。

具体到这家咖啡馆,所谓硬件设施有风险的说法并不成立,楼梯不设扶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开放露台更是有设计风险,对于一家靠拍照打卡红火的网红咖啡店,必然会有大量网红在里边拍摄,这种设计对此类顾客存在更大风险。这些硬件问题,本应由店家自己解决,禁止孩子入内,充其量能降低一点事故发生率,但仍然治标不治本。

还有人说孩子不喝咖啡,就不该去咖啡馆。目前的研究是“不建议”儿童喝咖啡,但咖啡店是不是只卖咖啡呢?我能不能带孩子去喝杯果汁或者热巧克力,甚至就是孩子喝水我喝咖啡呢?以我这种老咖啡客的经验,从七八岁开始,我带着孩子已经去过几十家咖啡馆,不乏网红店,孩子就安静地吃点心喝果汁,我们爷俩聊个天,为什么要被拒之门外?

谁没有过童年,谁希望自己的童年有诸多禁忌?网络上有太多吐槽飞机高铁上的儿童哭闹,但这种现象并非普遍存在于孩童身上。而且孩童的自由本是天性,如果没有海豚音的尖叫等扰民行为,或者在餐厅追跑打闹等危险行为,我们能否对孩子的偶发的哭闹予以包容?孩子在我们的生活中普遍存在,而部分极端案例却被放大,孩子被妖魔化成熊孩子,进而到厌童甚至仇童。这种症候成为普遍的社会心理,是成年人的耻辱。

相信绝大多数父母跟我一样,带着娃出去都谨小慎微,这是为人父母的普遍自觉。我不否认有个别熊家长,但扪心自问,这种奇葩在哪里出现得最多——短视频里。作为每年高铁坐几千公里、飞机飞几万公里的人,我都没有遭遇过难以容忍的熊孩子,却眼睁睁看着一种极端案例成为广泛的社会症候。

一种观点认为,现代社会中个人主义与效率至上观念的强化,与儿童天然的好奇、探索行为形成冲突。年轻人可能因童年被过度规训的经历,对“自由成长”的儿童产生嫉妒或排斥,将自身压力转嫁到儿童群体。这似乎印证了,为什么网红咖啡店禁止儿童入内,新闻本来援引律师观点批评这种行为,观众却在评论区广泛支持店家。面对弱者的时候群情激愤,全然不顾孩子有消费的权利,也全然不顾店家的规定有违公正。一个公义的社会,不是以“我”为中心,而需要理解与包容。遗憾的是,每到有关孩子的歧视性规定,我看到好多厌童声音。

很多年轻人说自己不生孩子,甚至不结婚,这当然是个人选择,无可厚非。但假如觉得自己没有孩子,就要排斥孩童出现在公共场所,这未免不近情理。自我,不等于自私,利己,不等于排他。自觉的公共意识,包含一系列公共行为准则:不攀折花木、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高声外放短视频……这些准则应该成为普遍共识,约束每个人,很多成年人都没做到的情况下,却把矛头指向没有话语权的孩童,还腆着脸做出这种歧视性的规定,不尊重他人(包括成人与孩童)的言行,实在称不上有人性。